这里是老版页面,记录网站历史的,请返回新版首页!活直接联系新联学校:0551-65568006
当前位置:首页 > 首页_行业动态 > 建造师制度建立有哪些问题
建造师制度建立有哪些问题
时间:2014-4-2 17:46:58 来源:http://www.jykj.org/, 作者:新联教育 点击: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建造事业迅速发展,各项变革不断深化,有关法令、法规和办理规章不断完善。多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变革办法和政策,为推进建造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建造部从1994年开始研讨树立建造师执业资历准则,对其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长时间的充沛证明。2000年,温家宝同志在听取建造部关于深化建造体制变革汇报时指出:"调整和完善现行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分类,在现有注册修建师、布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师的基础上,增设建造师。实施建造师后,大中型项意图修建业公司项目经理须逐渐由获得注册建造师资历的人员担任,以进步项目经理素质,确保工程质量。"为中国树立建造师执业资历准则指明了方向。

 

  在相关建筑法中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招标项目属于建设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以上规定,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一旦工程项目发生重大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或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不仅可以依法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还可以依法追究负责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的责任,视其情节予以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等处罚,使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人。

 


上一篇:关于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单位资质要求
下一篇:2014年合肥二级建造师持续受追捧原因



   专业培训、技能提升、学历提升、考证资质申报、职称评审
   详情请咨询:0551-6556-8006

 

分享到: 更多

姓名:
电话:
Q  Q:
合肥造价员培训,合肥资料员培训,合肥施工员培训,合肥二建培训

新联教育提供安徽地区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培训、建筑造价员(造价师)、资料员、施工员、监理员、合同员等岗位培训。

网站声明:任何企业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复制或传递本网站所载述的域名商标、文字、试视像及声音内容、图形及图像应当注明来源与本网站。  新联教育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