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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学员热点问题解答(1)
时间:2014-1-7 10:34:43 来源:http://www.jykj.org/ 作者:新联 点击:

内容提要:二级建造师考试学员热点问题解答 新联教育

  

【学员问题】: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哪些人?

  【解答】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学员问题】: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哪些权利?

  【解答】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学员问题】: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解答】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学员问题】:发包人与中标的承包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订立合同会导致什么后果?

  【解答】发包人与中标的承包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发包人、中标的承包人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另行订立协议,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另行订立的协议无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处罚。

  【学员问题】:当事人对工程造价纠纷可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解答】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学员问题】: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

  【解答】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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